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黃族源流考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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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族源流考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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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族遠祖源流,古今說者紛紛而莫有定論,其已成為修譜者之最大困惑。有黃氏族譜幾乎一致主張黃族發於江夏,誤以為郡望為古黃國故也。甚至說黃氏即為江夏,言之鑿鑿令人信以為真,貽誤甚也。
一、黃族起源地    我黃族源出於東夷少昊氏,在山東齊魯,古為東夷泰族所居。東夷部族又分為九支族,黃族為其中之一。後漢書東夷傳曰:“夷有九種:曰畎夷、子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我族可能即為“黃夷”一族所衍下來的。經 過演變而稱為黃人,黃人所立之國即稱為"黃國” 。 黃國被滅後子孫以國為氏、乃有黃氏。後因姓氏演變以氏為姓,乃為 黃姓矣。故黃族出自東夷之黃夷一支族,發祥於山東齊魯。【黃姓由:東夷~黃夷~黃人~黃國~黃氏~黃姓演變而來】
二、山西汾川、河南光州皆為黃國故地    發祥於山東齊魯的贏姓部族、後因環境的變化而分為二股向西方及東南方遷徙發展,各自擇地建立部落,再由部落演進為國,向西方發展的主要部族。有秦趙梁耿沈姒蓐黃等,其余皆為古部落國。其建國遠在周朝之前,其形成係由氏族部落而演進為國。離開老家故鄉的山東西遷必在夏傑之前。河南光州的弋陽縣設於漢代,所轄區域正是古黃國故地,即今河南省潢川縣。春秋時代黃國的所在地,根據考證是在今河南省潢川縣的西方。
三、黃族祖源    史記秦本紀讚語雲、“秦之先為贏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除氏、郯氏、莒氏、終黎氏、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趙氏”。此言明黃為贏姓分封十四氏之一,為伯益之後也。伯益為少昊金天氏之後。根據考證,楚滅江黃的黃,亦即河南光州的黃,祖自伯益,而伯益又為少昊金天氏之後,於是伯益為黃氏始祖。少昊為黃氏遠祖也。
四、江夏為黃氏郡望    黃氏族譜或姓書都言古黃國在江夏,甚至說黃字為江夏,而認為江夏為黃族起源地,其繆也甚矣。
    (一)如江夏黃氏大成宗譜雲:按吾黃氏之宗,肇自黃帝有熊氏之後,九傳陸終公,乃以黃為氏,受封於江夏。
    (二)紫雲派黃氏族譜:吾姓之源陸終之後、封姓於黃、郡出江夏。
    (三)大溪黃氏族譜:我黃氏出自江夏,或雲顓頊曾孫陸終為陸氏,其後受封黃或雲伯益為贏姓,其後受封於黃。
    (四)黃田黃氏世系源流考則雲:陸終子雲公生子能啟,封江夏候即今武昌。珠璣世系譜所言亦同。主黃國在江夏者,又都以江夏郡黃州即今湖北黃岡縣,或武昌或江西弋陽縣三地為古黃國故地,皆錯也。江夏郡設於漢代,郡治初於湖北雲夢縣,後漢徒治黃岡縣,即清、明以前的黃州。降至晉代徒治湖北安陸縣,南北朝則在湖北武昌,直到元廢為止。可知江夏郡治自南北朝起至宋元止,約近千年間。在湖北武昌(中間只有北魏移治泌陽縣、未幾還治於武昌),後人誤以江夏武昌為古黃國故地,此為其中之一。
    江夏郡古為楚地,黃國被楚滅後,黃人楚人化,誤把楚人之祖為己祖,後有黃歇公後裔居武昌一帶復有黃歇公墳墓在武昌黃鶴鄉,至東漢有賢臣名宦黃香公居江夏安陸縣,世出顯貴,江夏成為黃氏第一大郡望,於是天下黃氏都冒稱江夏之望,其實江夏不過是黃氏一大宗派之郡而已。何況黃國有二:其一在河南光州。另一在山西分川。黃族子孫佈滿天下,豈止於江夏一望哉。
    總之,江夏僅為黃氏郡望之一,既非古黃國故地,亦非黃族起源地也。
五、黃氏世系譜考疑    黃氏各派世宗譜都有可疑之處,大體於元、明以降的世系較為可信,而唐、宋以上者莫不令人生疑。不僅根本源流分岐不 一,而且同出一祖傳衍支分派別,經過數十年或數百年之後又聚合於一人,然後又再支分傳衍,後來又再復合於一人。如此反覆支分復合,一直沿到宋、元之交始見稍斂。在世系譜所載,這種支分稪合的怪現象都有所見,而且每所復合之人物皆係當世達官顯貴豪紳,無一寒微貧賤者。
例如:黃歇公、黃霸公、黃香公、黃瓊公、黃琬公、黃權公、黃滔公、黃峭山公等先賢,皆為各支派復合的共祖對象。結果世系紛亂真偽是非莫辨,各族派譜家當然堅持己譜為正宗無誤。
以歇公為起點:    邵武峭山公派族譜所載歇公之父為四九世祖通公,妣尹氏。
    候官元方公派下譜所載歇公之父為七二世祖惠公,妣不詳。
    莆田涵江派世系譜所載歇公之父為七二世祖骙公,妣不詳。
    鷹公派---世系譜所載歇公之父為八二世祖建公,妣王氏。
    不同世系不同身份的四人所生的竟然同一人、豈有一人四父四母之理,實極荒謬。而歇公有子十三人此為各譜所同。
    然邵武峭山公派出自十三子穵公,候官元方公派出自九子沖公,鷹公派則出自八子向公。三大派共祖歇公,後由歇公之子支分派衍下雲。
    例如:峭山公派歇公傳至五代後有霸公出現,而第十一代出香公。
    元方公派歇公傳至五代後亦有霸公出現,而第十一代出香公。
    鷹公派歇公則傳至七代後亦有霸公出現,而第十一代出香公。
    可見,三大派又歸合於一人為共祖。從其子再分傳出去,到了東漢黃香公時,三大族派下子孫又復聚歸於香公一人,香公又成為三大族派的共祖了。
    另邵武誌公派與鷹公派原為不同派系的二大支派,傳到唐末宋初之際兩派皆有峭山公出現。甚至候官元方派下的紫雲派也有峭山公現世,峭山公一人竟出現於不同地區的不同時代及不同派系,真是令人撲朔迷離莫所適從。
    例如:黃香公之長子瓊公,傳到100世沖公,再由其長子岸公入莆田黃巷,傳下三黃各派,金墩分派、泉郡安平支派、崙峰支派、檗谷派、靈慈支派、玉湖派、南雄珠璣派、岡州派等。而沖公次子崖公入泉州,始創紫雲寺、傳下紫雲派。
    另由香公之四子瓚公,傳到一一七世峭山公才有三妻二十一子之傳。可見今之黃氏並非人人皆出自峭山公一元也。
    另一種原因,故意假冒世系----中國古代原為母系社會,自伏義定姓氏制嫁娶以後,始逐漸轉為父系社會,在古時期如父貴母賤由從父系,如母貴父踐由從母系,其所以假冒世系,可能是受後代重男輕女觀念之影響,認為從母系不甚光榮所以故意假冒。也有朝代更替兵禍逃命,流離他鄉時散失家譜者,日後重修家譜時可能憑口傳併湊現象。
    我黃氏凡有四十二望,而獨江夏為盛。翻閱黃氏各族族譜,幾乎盡皆江夏矣。其主因,在東漢時有黃香公望出江夏,香公為尚書令,且其孝行列入二十四孝之班,故有江夏黃香天下無雙,其品學德行可見一斑矣。
    凡望出江夏之黃氏,皆以稱為江夏始祖也。因此,江夏黃氏早在漢代已成為天下之名門大族、門第之凡大盛,人人競冒顯姓大族,所謂“江夏”本來是漢朝時的一個郡名,位於現在的湖北省雲夢縣的東南,是我黃氏家族最初發祥之地方,所以世代子孫才會一直以“江夏”為堂名,表示慎終追遠,不忘所出之意。江夏黃氏不過是諸支派中之一支族派、今日所見“江夏堂”之普遍,因為故黃氏郡望以江夏堂最貴,幾乎一律出自江夏黃香。所有堂號無不盡以“江夏堂”,其中必有不少是冒稱無疑。
    又如今日閩粵之黃氏,若言及其祖系,又幾乎一致認為出自峭山公之後,蓋峭山公為邵武望族,詩遣二十一子而聞名天下。但亦有不明源流世系者,祇聞人人稱為峭山公三妻二十一子之後,而認為自己既系姓黃,當屬峭山公之後無疑而誤。
    古譜中人物、事蹟、時代等的錯綜複雜,並非始自今起,其誤固有由來---。歸納固由約有下例幾項:
    ●  冒他族而誤:姓族有名族與寒族,而同族中又有郡望之別,故有假冒他族。遇貴即合遇賤即分,以光門第之舉,這是屬於創誤之類。
    ●  譜牒散失而誤:歷史朝代更替必有禍,加之由於水、旱、蝗之災,流宼及塞外民族侵犯造成禍害,後以欲重修家譜是時,家譜已失。溯源無綜,只憑據族老口傳以致憑空捉摸,再加以搜尋拼湊之,致有矛盾現象、誠非得已之誤。
    ●  踵誤而誤:前人有誤後人照抄,而未予詳考推究,沿襲而誤,這一類較為普遍。例如黃氏始祖,前人誤以為陸終之後,這是因黃國為楚所併後與楚人雜居錯住,逐誤認楚人之祖為祖,後人不知又不加考據,以致有祖陸終之誤也。
    ●  錯抄而誤:普通一般修譜都以抄録他譜為常,稍一不慎即有抄錯之誤或有漏抄之誤,因此所誤者亦屬不鮮。
    據悉,“江夏”雖是黃氏的共同郡望,但在江夏後又另外再分出許多望族自成一郡望,因“江夏”是為吾故黃氏眾多望族中最最為繁盛也為最貴,所以堂號無不盡以“江夏堂”,其中必有不少是冒稱無疑。

    ◎ 閩粵黃氏的第三大宗派:
閩粵黃氏宗族淵源世系,一般認為不外是邵武禾坪派峭山公三妻二十一子派與開元寺紫雲派守恭之外,守恭公之伯父岸公,與其弟崖公(即守恭公之父)分道揚鏣。自福州候官遷居莆田之後,傳下莆田涵江東黃、前黃、後黃之三黃各派,前黃復傳碧溪、金墩、安海、潘湖、靈慈、崙峰與惠安文峰各派以及檗谷派,粵省南雄珠璣派(岡州派)等等,而且功名顯赫世代簪纓,科甲文章代不乏人,不下於峭山與紫雲二派也。
    ◎ 邵武禾坪峭山公派:
    邵武在閩西而邵武派是代表閩西黃氏者也,由邵武分支到閩北、閩南、江西、廣東、等地藩衍不勝其數。邵武黃氏又分為二大派:
    其一:為誌公派,在晉末至南北朝初代,從江西廣信府饒(信州和平縣)入閩蔔居邵武者,歷經北朝、隋唐、唐末至五代間出一位大名鼎鼎的峭山公,傳下二十一子分散各地成為華南之一大族派。
    其二:為鷹公派,在唐末隨王潮兄弟從河南光州固始縣南流入閩蔔居邵者,鷹公即為其入閩始者。
    此二派的分支是在東漢香公時代,誌公派即香公長子所傳衍派之一。鷹公派即香公第四子所傳衍派之一。
    ◎ 黃氏祖訓的來源:
    (本資料節録自黃氏族譜,世系表九十世“黃峭公”的說明)
    九十世峭公:號峭山,字實郎,生於後晉天福元年丙申歲十一月二十七日辰時,宋真宗祥符元年第九名賜進士,初任江夏太守有功,遷奎章閣侍制直學士,歷尚書後,追贈少保謚文烈,娶官、吳、鄭三妻,各生七子共八十三孫,作詩分授曰:
駿馬匆匆往異方    任尋勝地立綱常    年深外境猶吾境    日久他鄉即故鄉
朝夕莫忘親命語    晨昏須薦祖宗香    惟願蒼天垂庇佑    三七男兒總熾昌
才郎峭老有三妻    官吳鄭氏三七齊    創業興家離祖地    歸來報命省親幃
吾年八九難期會    奕葉分枝為汝題    尚有富貴與貧賤    相逢須念共根蒂
禱造蒼天祐各鄉  官吳鄭氏三七郎     奉奏公命吾兒去   投轍綿綿奕世昌
和梅荀蓋楚龜洋    政化衢盧福林塘     發井允延城潭貴   官吳鄭氏永流芳。
    峭公當日官何職,大宋奎章內閣郎。代代兒孫須謹記,支支蕃衍紹書香。爾兄弟各執為記,願如水裹之魚,仞露霜中之筍,子孫蕃衍,務勤耕讀,分處遐遠,宜認親屬,有能念此詩者,即請升堂,無詩亦是歇公流裔,不可以簡慢待之,公九十八壽,卒於宣和七年,葬在禾坪鶴窠,坐東向西,撫州地方,逢送洞余蘭閣,墳前有一湖,子孫兩邊,即今臨州縣。
    這首在中國譜牒學史上頗具盛名之“黃氏祖訓”,其始作者,根據一些黃氏族譜之記載,說是衍自於周朝末年春秋戰國時代楚國令尹(即後來之宰相)春申君黃歇所作的一首“送子行”。
    自其後千百年的流傳中,因歷代各派衍先祖為了讓各該派衍後裔,對自身所屬支系能有個依據以辦識之憑藉,另行經過一再的各自更改了其中少許內容字詞,或由於口誤之故,遂致發展成今天各派衍各自擁有,與其他派衍稍有差別的種類,但其內容卻又大同小異的“私記”版本。
    經筆者加以收集初步統計,將總數達百余首不同作品經一再比對分類歸納後,結果顯示,其種類竟然已達大約六十種之多的地步,可謂洋洋大觀,創下不論是中外史上,在同一文學作品中被一再修改次數最高,且又同時並存的唯一作品,如果把它入世界金氏記錄也當之無愧。
    ◎  莆田派:
總99世芳公生子沖,沖生子二:長岸由候官入莆田,次崖由候官入泉州。岸公字魁傑,初居黃州江夏中徒光州固始後徒福州候官。再遷莆田為黃氏始遷祖,生子三:長瑤、次典、三樂。
    據岸公派下106世孫唐代校書郎文簡公璞公所擇“閩候黃巷族譜序”雲:元方公仕東晉之刺史,種封郡予晉安,車馬南浮,衣冠隨從,蔔居福塘今候官黃巷即舊居之名,年深世遠枝葉繁盛。迨至唐有桂州刺史贈金紫光大夫,忠義開國公岸公,遷於涵江黃巷。
    ◎  金墩派:
莆陽黃氏始祖黃岸五世孫黃巘自黃巷徒居鞏溪(今仙遊宋洋),開莆陽黃氏鞏溪派,有宋一代,鞏溪黃氏為與化著姓大族,簪纓相繼,出現一門八進士之盛事。莆陽十三世(鞏溪九世)祖黃徹,登宋宣和六年進士,曆官嶽州平江令,政績頗著,(福建通誌),湖南,莆田、仙遊各地誌書均有列傳,所著(鞏溪詩話)一書入載(四庫全書),為宋代著名文學評論專著。黃徹生四子,第三子黃府,登宋隆與元年進士,仕江蘇揚州府江都令,自與化軍城遷黃石金墩,為金墩派始祖。二世黃安石,登宋紹熙四年進士,朝請郎,生子二,長黃近,宋末新州教授,生五子:松、權、檟、柳、梨。次子黃遠,生二子:梧、棣。自此七房繁衍昌盛,再開金敦一派。
    ◎ 金敦黃氏始遷泉州安平世紀
    黃自千一始遷泉郡,至雲軒公居安平逐有安平黃。推其流派乃金墩諱府公,即碧溪諱公十世孫巘公即刺史諱岸公五世孫。綜而計之,世世相傳、共得一十有七。今以淵源塑遠、別子為祖、各自為宗、故我安平以千一公為一世祖,以府公為自出祖,所謂金墩黃氏從此名也。然主及碑雖填一世,而族譜則紀十三世,序則載十七,猶不忘乎函頭碧溪之所自出也。
    安平金墩派:始祖元隱士黃松,字本茂,行千一,遷泉州,生子良輔,孫四:長孫元壽往雲南,三孫元修遷惠安奎峰,次孫元裕暨四孫元嗣遷安平(今安海金),衍安平上金、下金兩世系,並分支莆田涵江,南安楊美茂、前宅,泉州靈慈等地,旅居海外及港、臺地區也甚多。安平金墩黃氏為安平五大姓之一,歷來詩禮傳家,人物輩出。
    ◎ 金墩分派泉郡支派安平世紀昭穆:
世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字行:(本)    子     昌     廷     敏     允     純     伯     以     明     俞      肇     甫     孫     爾
世次: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字行:  君     恩     萬     年     福     祿     攸     同     祖     德     式     孚     孝     思     維     則
    ◎  潘湖金墩派:
    始祖元處士黃權,字本經,行千二。遷居今晉江池店譒湖,並繁衍至晉江霞滯、奄上、華州、舊鋪、淄石黃後,泉州石頭街美山、歐厝,後坑、石獅梅林,港邊,南安洪獺、董埔、侖蒼及港澳東南亞等地。而衍傳臺灣則為十六世黃光淵,光長兄弟即乾隆年間首渡臺,與隨後而來宗親共同開墾所居地,並以地村名冠之,稱“潘湖渡頭”今臺灣黃氏中的“金墩派”即標明祖地來自潘湖,居臺族親達數萬人。家族傑出人物:明寧波府同知黃鵬江;新與知州黃陽和尚崖州府感恩縣教喻黃惟衷;清福州府、漳州府教授黃寅亮;資政大夫臺灣人黃昭祿。黃昭祿為清末臺灣臺北巨富,曾將居宅捐建臺北黃氏大宗祠(種德堂)。現代人物如僑領黃朝鼻、黃朝圓;海外實業家黃廷國等。
字行(五十字)
    【本希顏孟伯於汝際國爾甫宗孫世克繩昭穆進朝廷孝友光先業文章式典型卿相揚祖武叔仲衍基生念若賢嗣遠尚斯允敬】、、、
    ◎ 金墩分派崙峰支派: 摘自:金墩黃府望族文史研究會
    金墩侖後始祖為十四致政諱鳳行一少名洲字仕元號潘山晚號十四致政其墓在今晉邑二十四都教授山其土曰、“掃手山”別呼,“少錦山”。系福建省莆田市黃石鎮金墩三世祖近公之長孫,元處士天麟黃權行千二之長子,母洪氏出,黃松之嗣子(松行千一元配陳氏無出、侄黃鳳少名洲入承為其長子)其排行一,以祖近公(廣東新州府教授蔭)蔭任元朝布金院蒙古學教授之教職,元至正十四年致致(即致仕退休)歸,此“十四致政”為其晚號也。
    ◎ 金湖黃氏家傳總序:  (據臺灣侖峰黃氏家譜)
    潘湖雲郡城十裏許東依吟嘯西倚大橋夾九十九溪之水舟駛波淺北有一山連蜷如獅謂之獅山歐陽先祖聚於歐嶺歐祠山之趾名曰潘湖歐厝後漸隨湖畔南移吾初祖處士天麟諱權公宋末元初由莆陽黃石之金墩經安平而來徒潘湖天麟山黃厝明洪武二年即移至歐厝繼外祖之業也。
    十八世鳳公乳名洲字仕鳳號潘山晚號十四致政行萬一處士權長子洪氏出以祖蔭藨征辟為泉郡布金院蒙古學教授征仕郎元至正十四年致政歸公晚號由此名也由安平市拱北經潘湖居晉邑二十四都侖山元世祖至元癸已年五月二十日子時生元順帝至正戊申年十一月十四日申時卒壽七十有六配三十三鳥石山吳氏女葬晉邑二十四都教授山穴形金獅戲珠坐辰向戌兼乙辛子二長(示貫)字文祥號明室隨父居泉郡布金院後次福字文吉號頤齊居歐祠山黃宅其六世孫鳳翔明榜眼南京禮部尚書文山鋪開族祖其裔又分居華亭園頭靈川東港浙江松山浦江黃宅臺中之文山。
    ◎ 紫雲黃氏:
    紫雲黃氏始祖黃守恭(629~712)父黃崖,隨末自候官遷南安,蔔居縣豊州東南郊(今泉州鯉城區),生守恭、守美。守恭公少習詩書,博通經史,聲蜚士林,時稱“郡儒”。為人倜儻尚義,樂善好施,濟貧扶危,鹹稱“長者”,唐垂拱二年(686年)守恭因感桑蓮肇瑞,遂舍宅建寺,寺殿建之時曾有紫雲覆地,因名紫雲大殿,寺初稱蓮花道場,開元26年(736年)始稱開元寺。守恭元配李氏生四子:曰經、曰紀、曰綱、曰綸;長子經居縣北蘆溪(今南安市);次子紀居縣東黃田(今屬惠安縣);三子綱居縣西葛磐(今屬安溪);四子綸居縣南坑柄(今屬同安縣);繼配司馬氏生五子緯居漳浦南詔(今屬詔安縣)。共以“紫雲”為堂號。裔孫遍佈泉州各縣市,為入閩名族。
    ◎ 江夏紫雲守恭五安公遺詩:(子孫相逢時憑詩相認)
    妣三綠降慎非常  瓜瓞緜緜吐異香  應是山門昭瑞氣  須知天地發禎祥  一門驕子英雄誌  千載箕裘勝樂康
    二十一子傳俊傑  上官吳鄭永留芳   
    註:上官吳鄭為峭公三夫人、二十一子即峭公之二十一子也。
    1.紫雲五安早於峭山公,此時是否可作實證?此時既非峭祖親拱的遺詩,也不是守恭公親拱,但作為以教訓後世子孫則無不過。此僅以作為參考。
    2.按黃守恭為唐初人,而黃峭山為唐五代時的人,時間相差百余年、因此守恭五安之遺詩內容似乎有所疑慮。頗有待加以考證之必要也。
    ◎ 認祖詩:
    紫雲黃又被人稱為鐃鈸黃,在匡護禪師把鐃鈸分給四兄弟之後,黃守恭即口占一律,令他兒子們牢記在心、俾子孫們可以憑這首詩互認,茲將原詩抄下、詩曰:
駿馬登程往異方   任從隨地立綱常  年深異境猶吾境  日久他鄉即故鄉
朝夕莫忘親命語   晨昏宜薦祖宗香  但願蒼天垂庇佑  俾我兒郎盡熾昌
註:1.而峭山公派下的尾句則是“三七兒孫總熾昌”只差尾句其他雷同。
        2.按黃守恭為唐初人,而黃峭山為殘唐五代時的人,時間相差百余年,而其認祖詩卻儘雷同甚少差別,究竟此詩是黃守恭作的呢?抑或是黃峭山作的呢?頗有待加以考證之必要也。
    ◎ 紫雲黃氏(泉州開元寺)守恭公派下:
※ 南安長房十七都蘆山分派和埔頭良庵公支派昭穆【昭穆對照表】
守恭公派世次: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良庵公支派世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世     子     德     謙    秉    奇    汝    載    恒    卿     甫    夫    伯    候    元
※以下南、惠、溪、同四安派共同修譜。括弧()內者係蘆山派為避前代字倫而另訂之。
守恭公派世次: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良庵公支派世次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先     人    貽    禮    則    奕    世    種    書    田    文    章    昭    國    瑞
                              (仲     叔    孫)                 (冀)
※晉江石獅南門外園鄉昭穆自31世起到35世止為:
               31世:長    32世:淑    33世:季    34世:禮    35世:則   (以下皆相同)

守恭公派世次: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良庵公支派世次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忠     孝    本   家    傳    行    達    明     新    學   修    崇    德    性    堅
   守恭公派世次: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良庵公支派世次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資     元    利    永    貞    謙    光    榮    太    平    多    福    其    自    取
                                (安     份    齊    仁    壽    和)
   守恭公派世次: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良庵公支派世次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丕     承    乃    後    賢    以    新    善     繼    述   振    繩    億    萬    年
紫雲惠安二房與鋪錦支派昭穆:
舊倫:乾元濬哲維    殷長發其祥   鐘清植    火景     培
新倫:繼世必公候    文武衣冠克   振傳家以孝    友祖德榮功
諱倫:欽淑根炳墝    錦淵懋耀在   鋻漢材烈堅    鎮澤松然垂
安溪派(後又分參山分派、鳳山分派、三腳木支派、下金谿支派、仁宅支派)
                安溪房    參山分派南安仁宅支派昭穆
                貽     謀     孫      子      永      承     家      慶      世      受      國     恩
紫雲派   安溪三房南安仕宅鄉支派昭穆
郁      胤      延     纘      承     熙      兆      鹹      寧 (意上舊譜字行)
伯      仲     叔     季       惟     孝      友      於      脩    德     懋     才     保      世      滋     大(以上新訂自行)
紫雲同安房    安柄派昭穆:
   貽汝景奕尚思克、懋德維紹古世傳、美名珠玉國家寶、毓子聯登步金鑾。
   肇慶衍明左右振、鴻嘉天錫文武全、漢江培瑞如雲錦、晉水廷祥大有寬。
   春永蘭芳添貴馥、秋來俊秀守丹翰、益謙奎璋年壽廣、乾元亨利貞高官。
同安金柄派昭穆:
        仲同邦器源日體山中鼎胤迪誌、貽汝景奕尚思克、懋德維紹。
        益誌伯有茂甫卿士允宜超良希卓章奕獻。
同安金門分派昭穆:
        清芳可誦   元大長承   安心為善    高步連登
        春華秋實   祥瑞呈榮   守貴保富    學士用銘
同安派   如復公派下南安文鬥店支派昭穆:
        為爾英傑光大我家聲
紫雲詔安派   及   南靖支派昭穆:
   元欽萬國定封疆   億庶超群奕世昌   重義與仁崇政教    榮華富貴耀宗祊
   昭明日月乾坤泰   珠玉田財大發芳   為官拜相朝天子    金榜標名永代揚
漳州詔安隆亁堡   黃為通    文遠公昭穆:
黃波編繕序   重義與仁孝     廷士國心承龍文榮藻井
英傑達皇朝   富貴耀宗祊    超群奕世昌   萬裏定封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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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黃鴻源 福建是黃氏的重要聚集區 主要發源地和族史研究的重要地區 黃氏因為是 個龐大氏族,由于各種原因,族史研究出現許多的爭論 和問題,各執 本人數年來參與了黃氏宗親會舉辦的 些活動, 對黃氏歷史也進行一點研究 今將族史的幾個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 支派 多,源流不一 福建是北方黃氏南遷的 個重要的落腳點 自東漢起至清代 續有不同的支系入閩 歸納起來可分為四個階段 東漢三國時 東郡會 令黃道隆 棄官入間,約在公元 100 初居仙游, 後遷居惠安黃田 西關 三國時 黃興 吳孫權將也 與妻曹氏棄官入閩 居巴(惠安) 南之鳳山 0 ( ~惠安縣志}) 南北朝時 乾隆〈福建通志〉載:“永嘉 中州板蕩,衣冠始入閩者八族: 陳、鄭、詹 胡是也 在這次入閩的大潮中 有如 下數支 寧德褔安察陽黃氏譜稱 而吾派則自實公始,實公生 日會; 曰合 曰統 于音武帝泰始十年 274 年)入閩 居于建寧城東 會公 之子日球 曰璋、曰呵 合公之子曰確、曰良 統公之子日莊 日嚴 莊公為泉州都督,遷泉州 固始人黃允隨音室南渡,輾轉入間 居侯官 後裔散居邵武等地 繁衍(清光緒〈閩縣鄉土志}) - 38-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黃助 黃勘兄弟入間 “音時有黃助者 漢黃香之孫 時于誼弟鄭 通, 奉元帝之命 乘舟自京都往海南 代天巡汁歸時船經亭角(今 江定海)基歌尾海面遇風罹難 兄弟連臂浮到後灣澳 "後尊為 神" 固始黃知運 黃元方(彥豐)父子入閩 八十九世知運公 任永 嘉(今漸江溫州)守 有子元方(彥豐)公 任普安(今褔州、1) 亂遂于懷帝永嘉二年(308 年)舉家入間,←居褔唐(今福州市) 九十世元方(彥豐)公即成為入閩始祖 子孫稱“音安黃" 曆傳至第十 代有黃崖 黃岸兩人,崖入泉州 生守恭,傳閩南紫 雲黃氏 岸入南田 傳南陽黃氏 "甫田黃氏因在唐末誕生了 黃璞 黃滔 黃峻 黃喝 黃蟾等歷史人物 而成為最早繁榮發達的 宗支 是唐末黃氏郡望 泉州南安郡 揚名的主要原因 所謂“衣冠八姓 入閩"之黃姓即指此支 黃裳自固始入閩 于兩音之際,入遷福建邵武縣和平鄉鶴數林 黃志自江西入閩 居福建邵武 陪唐時 隔代黃鞠,官任課議大夫 于大業九年 613 )入閩居寧德霍童石 橋, 其為中國開鑿隧道水利的第 傳下裔孫眾多 固始 黃杰入閩 世黃金鮮 至九世智民 字光達 唐臨海路總管 傳六子 遷鱉島渡仍稱簧坑 衍潭州 唐高宗時 光州固始人陳政 陳元光父子入 開發潭州, 58 姓隨 ,其中有黃姓 今潭州有黃氏 其始祖黃 紀,據稱就是隨陳 元光 唐貞元十九年( 803 ) 牧馬監陳淵率蔡 黃等十 姓民眾來 金門屯駐牧馬 黃鼎自固始入閩 黃鼎 唐謀議大夫 唐肅宗上元元年 (7 60 , 因中 原發生劉展之亂, 自光州固始舉家入 閩'← 居浦城縣永興鄉永康 里之溪東 今浦城縣 陽鎮溪東村 - 39- 臺灣源流@@ 唐末五代時 黃敦白固始入閩 居閩清之南鄉蓋平里鳳柚山 ,生 六子 ,稱“虎丘 六葉黃氏 "虎丘黃稱黃敦與黃膺為兄弟 黃膺自固始隨王氏入閩 于光啟元年 885 )率族南下 僑居邵武 軍武陽故縣之仁澤鄉 傳下子孫稱“青山黃氏" 青山黃稱黃敦與黃膺 為堂兄弟 黃惟淡自固始隨王氏入間 黃惟淡初居浦城 再遷徙邵武平 麗。 孫即黃峭; 黃春自固始入閩 黃春 任檢覆尚書,于唐 喜宗乾符六年,因戰 亂,撓全家南渡入閩,祖孫居侯官(今褔州) 宋元時 申末元初黃天從、黃材父子自杭州入悶 宋末 黃天從父子隨趙 宋皇室南逃 後遇用水,船漂入海州南太武山北面港灣對面的浦東、 銀坑,而從此登岸,叉從浦東遷浦西 傳下支系稱“浦西黃氏" 元初黃定自揚 入閩。黃定“揚之六合人 為宋末兵馬副都監 攻揚州,後征福建,寓建寧之區寧 "所衍支派稱“西歐黃氏" 元代黃忠勇自北京入閩 黃忠勇,名貞,字真 蒙古賜姓“答喇" 本居元大都燕京順天府大興縣,于至元辛巳年( 1281 )隨蒙古大軍南 下褔建,任南安縣尉,終福州路海口總場總憲兵使 去世後葬南安 子孫定居南安 傳下支派稱“燕山黃氏 。也 元代黃觀褔自河南光州固始縣入閩 黃觀福,號七郎,她兄弟宗 親不詳 原居河南光州固始 ,故本族之源流 只能溯及元代 宋代以 前之祖系無考;但知其為黃歇(春申君)流裔,與福建邵武之黃峭公 溫陵(泉州、 之紫雲四安派 并無血統族屬關係 于元至正年間 由原籍河南光州固始,避亂與鄉竟 同南遷流徙過江入間,落籍泉州 雷江東石鄉,成為普芭東石開基始祖。(據臺灣黃英杰〈觀褔公派黃 氏族譜}) 黃氏一族,由于支系繁多,入閩後 再播遷各地的過程中,所居 - 40-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住的地域交叉重壘 不同支系家族相互混居,更由于戰亂 天災人禍 等歷史原因,致使族史源流往往無法理清,同時也產生諸多爭論 究者應充分認識到福建黃氏是一個支派眾多,源流不 的族群 二、同姓聯宗、喜附大宗世族 各族姓,繁衍過程中由于動亂 戰爭 天災 、人禍等原因致使族 史不明情況比比皆是 個別家族為達到上下世系明晰 依傍大宗大派 現亂聯宗 、亂接宗支的情況 而族史之爭論也由此產生 男者古 代惡劣的 生存環境, 宗派支系的現實↑生就是依傍大家世族或同姓聯 宗,以求壯大力量, 致對外 其最終導致個別支派越來越龐大 某些支派越來越小, 直至消失 泉屬各族姓中 如曾氏盡歸“龍山 派; 張氏非“儒林"即“鑒湖 王氏俱稱“開閩黃氏 附“紫雲李氏言 “五山公林氏稱曰“九牧蘇氏稱“廬山蔡氏非“南陽"即“青陽 回族丁氏認宋代丁度為祖 郭氏追而且唐代郭子儀;燕山黃氏明初認祖 黃守恭等等,即是很好的例證。 泉州黃氏 大姓名族。據 2007 年泉州公安局統計 黃氏人數達 55 77 萬人,居各姓第三位 ,比第二位的林姓僅少 200 泉州在福建 至全國,歷來都是經濟、文化發達之地區,宋元時期更躍升為世界 東方第 大港 泉州城呈現“市井十洲人們的繁榮景象。南宋 泉州更 是趙宋王朝重要的財賦來源之地 也因此,自世界各地,全國各地因 因商、 慕名而遷入僑居的人相當多 黃氏也不例外 從歷史背景 地域、 經濟、文化看,泉州黃姓注定是一個源頭多、支派繁的氏族 泉州黃氏 按比例 ,紫雲黃約 60 甫田黃約占 20 燕山黃約 18 其他派系 2% 雲黃氏是泉州黃氏最大的派系,但并不是泉 州唯 的派系 在千餘年的繁衍中 與其他姓氏一樣 有些非紫雲的黃氏派系也 有意無 ,現實需要的自動歸并到紫雲一派中 “泉屬黃氏皆出于黃守 恭, 分布于南安 惠安 安溪 同安四縣 號‘四安黃其後 法石 - 41 - 源流@@ 後諸一帶,常有非四安裔或甚至原非姓黃而冒‘四安黃 姓者 為數不 少,眾因戲呼之為‘五色黃' 0 在石頭街一帶,有歐厝、美山、歐坑、 聖殿黃氏就屬金敬黃 叉稱庫內黃 明代初期自普江陳撩龐上遷入, 始遷祖為膺上六世黃邦烈 還有明代青陽系黃毅齋自安溪霞卿(今湖 頭下坑)遷入雷江 十五都禦殿社(新街 草埋 、東村、湖 內) ;以 聖店的滿庫黃氏 有趣的是,美山金敬黃氏祖厝神矗中,尚供有紫雲 黃守恭神像 而聖殿黃氏門區如以“紫雲"為號 石頭街 帶黃氏除了 濤埔黃,相當多都不屬紫雲黃 除了石頭街黃氏出現自稱“紫雲黃"外,石獅梅林、港邊黃氏,在 改革開放後,民宅大翻建時,見周閻黃氏村落大門區額俱書“紫雲衍 派且梅林于明代曾誕生五部尚書黃克噴,而黃克噴為紫雲派 以為 與這位明代名人也是同 派系,就跟著書寫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末 重建祠堂 翻閱族譜,始發現譜中載稱“第 世潰泉公 自潘湖長房分 支來梅,今以是為始祖經查訪尋根到潘湖,潘湖黃去口不屬紫雲 而是書“金敬衍派但寫錯的門區也無法改了 假如沒有族譜或族譜 記載不詳,最終也歸入紫雲派 石獅鋪錦黃氏 中鎮黃氏族譜 順治年間黃瑞奎 譜序 “龜湖 之為黃氏族者, 桃源、 侖山 鋪錦及本族 本族與鋪錦比屋連 尤親厚至涯焉 考我而且褔 壽公 ,軍辭其籍 為鋪錦村人 ,, 4 ) 該族據稱其始祖于元代隨鎮東軍入閩,居鋪錦,本來自成 清嘉 慶十九年,進士 臺灣府學教授黃大齡撰 龜湖鋪錦中鎮房黃氏續修 族譜序} :“. ....鋪錦分支肇自惠安錦田也,鄉之始祖念八祖公,四傳 至褔壽公為中鎮房祖 的可看出 ,順治時尚 自稱一派 至嘉慶間才與 南宋從惠安錦田遷入的紫雲黃氏合并,中鎮黃氏始而且福壽公列為鋪錦 紫雲始祖黃廿八的第四代孫 應該說 似以上例子尚有相當多,充分說明在族姓繁衍史上 支派并入大支派的情況是平常現象 近幾年,各地浦現以行政地域為 單位的姓氏修志熱 但在編修中,去 拋開史實,將來自不同支系、不 同地方的黃氏,人厲的全部劃歸為某 派系 然後將各支系始遷祖隨 - 42 -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意的計算列為某系的某一代 最典型的例子如 〈漸江蒼南黃氏通志~ , 將十餘支來自不同地方、不同支系的族氏全標為紫雲派;{福鼎黃氏宗 是出現同樣的情況 三、歷史人物的爭奪 各族姓族史研究上 ,還 個特殊的現象,就是名人的族系歸屬 許多家族,在數代寂寥無聞後,孕育 杰出人物 立即大顯于世,但 其自身世系 叉往往說不清,道不明 于是各種版本的胡亂猜測編造的 世系馬上出現,以期將此名人拉為本家族人物,壯大聲勢,抬高家族 地位 明末 州海浦 代名儒黃道周家族就是福建四大支派爭奪的對 象。 泉州紫雲派黃既濟《黃道周的家族世系〉一文,稱“道周先祖可上 溯到六世祖黃德欽,乃系紫雲黃氏詔安房緯公派下,約出生于明英宗 正德至天順年間,而後在原海浦境內的詔安遷居于銅陵深井村 "叉稱 “其先祖于何時、何地遷入銅山深井 論者不一 有人 其來自葡田, 但其先祖乃一農戶 ,怎會是遙遠的商田遷到銅山所的農村宴,殊難據 黃道周在他所寫的 〈黃氏族譜序〉則說 :‘餘世籍霞潭 霞潭,即潭浦 縣,自唐以迄明、清,今之雲霄 、詔 、東山等縣均屬海浦縣轄境 @黃既濟確認黃道周家族出于紫雲黃氏詔安房緯公派下 不知是出于 何種材料, 從其文章內容看,也是不清楚黃道周的先世情況,他的依 據則是黃緯分居詔安,海浦在詔安附近,則黃道周家族就是黃緯的後 此種推論太過于牽強附會 屬于硬拉硬套的 既無確切史料 叉怎能證明黃道周六世祖黃德欽就是黃緯的後代 福州青山黃氏 《黃道周親族世系考 1' 《建陽縣志﹒黃輯史事略 載:黃艘,生宋紹熙 年,是黃幹 是黃道周的祖先 其根據是 什麼? 建陽黃勉齋潭溪書院懸掛“瑞葉河源落款“裔孫道周敬立" 的牌區 此區懸挂?在書院,黃勉齋是南宋理學家 黃道周馬明代理學 - 43 - 臺灣 尿流@@ 此處裔孫,應是指理學傳承方面的“裔孫非指有親緣關係的“裔 孫" 長樂陽夏賢祠所懸掛“繼往開來"牌區 落款 明崇禎 年潭 裔孫道周立 。與上面同理 ,也是指學術上傳承的關係 明崇禎年 問黃廷翊修譜 請道周公題 山黃氏宗譜續修序落款自稱 銅山宗 弟道周石齋氏" 此處之“宗弟是指 姓宗親之關{系 這種稱呼 甫田黃氏族譜譜序中有“宗弟准雪手謹撰但溫州黃准所屬族系與南 回黃僅是同姓異支關{系 區的真實性有待考證,青山黃氏也提不出黃 道周的確切世系 邵武峭山公 此派族史資料真實姓爭論太大,按其族史,是多支 派相互融合的典型綜合性宗族 峭山公版〈黃道周世系} 沒有居住青 田的記載 南田南陽黃氏 其依據為《黃海浦文集} 上冊第 76 頁《乞言自 序狀》載 “曾祖諱宗德,其先從南陽徙居銅海再世矣甫陽即南回 別稱,也就是說,黃道周家族其先祖是從南田遷至潭浦的,這一點說 其家族與葡田黃氏的關聯最大 南田在歷史上是 個文化發達的 強縣 黃岸一派歷史上為官為直或囡戰亂等天災人禍避難遷徙四方者 相當多 遷移潭州 宋代有黃迪宗 黃景鐘 黃夢符、黃寵 黃煥宗 黃梅 明代黃儼(遷居潭 赤嶺) 等等 但至今由于沒有材料可以證 明黃道周家族是何代何時何人自甫田何 遷移,其先祖世系與葡田黃 氏關係 不明了 也不能急切地下結論說黃道周家族屬南陽黃 氏黃岸 綜上四派資料 不管那 派系 黃道周家族世系傳承都離不開先 祖在甫田居住過,是從甫田遷出的這 史實 紫雲派的依據太過于牽 青山派資料也不足;廣東 福建有許多黃氏支系都是從宋代至清 代陸續自南回遷去 大部分卸認峭山公為祖 但至今在南回去日沒有發 現峭山公子孫後代傳承 千餘年的遷徙竟然在“祖地鬥找不到 絲半縷 的記載 不說是 個奇怪的現象 反之,則說明峭山公派後人根 本沒有入遷南田 而是南回黃氏移民廣東 福建等地後 記住了祖籍 但忘了世系傳承 在喬遷地扎根,生活稍稍穩定後 馬上想到修 - 44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譜,卸 由于路途遙遠,無法到葡田尋根,錯認到也來自福建的邵武黃 峭山 峭山派認為黃道周是其派下子孫也屬 此類情況 所以可證 黃道周不屬峭山公派,黃道周家族歸屬甫田黃岸一系的可能性最大。 泉州鯉城 賓社區文山黃氏家族 因為在明清兩代出現四代八進 誕生榜眼黃 翔的科舉盛 是明清兩代泉州著名的望族。 文山黃氏居住在泉州鐘樓以南 ,通政巷、莊府巷 其原始族 譜首頁只載其始祖“天麟公,元處士餘皆不載,道光《普江縣志〉 載:“黃天麟,以子鳳貴,贈征仕郎 "黃天麟于 元代泉州蒙 古學教 十六世孫黃若思在《借抄金敬譜系時筆記〉 文稱“白天 公之上,水源木本,茫然不知 "“五世祖文簡儀庭公. .... 及第歸時曾 到甫城, 謂東黃廟,議去其廟前樹 六世祖編修友竹公,少時行貨南 城, 謂三山間,傳聞為禦史滔公之後 。岫黃若思之文,雖然始祖黃天 麟上溯世系無法查到,但自文山 世黃友竹的看法、 世黃鳳翔的行動、 十六世孫黃若思的調查 認為歸屬南田黃氏東稟派 這是文山黃氏原 始的族源記載 但因為家族的顯 ,近幾年來有些支派開始盯上丈山黃族系歸屬 問題 首先,泉州有人造出一本《金敬潘湖黃氏族譜> (黃祖陽 1940 重修雕刻本) ,將昔江潘湖金敬黃氏始祖黃權( 字本經 ,行千三) ,加 入號“天麟以期達到將文山黃并入潘湖金敬黃 清葡田黃邦土 〈滑莊黃氏族譜〉載有“權公 凳子洲徙居昔江南關外十里許之潘湖 而潘湖譜不載黃洲之名 。這 本是潘湖黃氏族史上的問題 但有人將 文起名“仕鳳認為“仕鳳"就是文山黃的“黃鳳" 大編兩族族譜 〈泉州府志〉有關文山黃族人的傳記 目的與潘湖黃族史相連接 而紫雲黃有人認為文山黃即為紫雲一派的分支,然後將文山黃嫁 接到紫雲安溪房。并自己認定黃天麟為安溪房十世祖 依據為康熙己 卯江西上饒田敬《紫雲黃氏族譜﹒仕宜錄》 仙溪黃氏族譜﹒科名錄 〉等 載有黃鳳翔,這種觀點和論據缺乏準確性,因為在古代常有同姓在修 宗譜時, 為了抬高門面 ,而將不同 支系的歷史人物 并載在譜中 - 45 - 壹灣游、流@@ 即如近年新編《紫雲黃氏宗史資料彙編〉 直將不屬紫雲的華僑黃秀 玉良 菲律賓黃呈輝 黃明頂 黃光坦,臺灣黃哲真 黃金如等列為紫 雲人物 ,似此,後人則會誤認這些人物也為紫雲派 辨析人物的族系 歸屬應從多方面綜合考證 絕不可僅憑某方面材料即加以斷定 根據古今資料分析,文山黃不屬紫雲黃有一下幾點: 1 、 民國之前, 開元寺檀越祠內懸掛的 鼎甲區額,無黃鳳翔的“榜眼"區 文山黃 居住地在開元寺南數十米處 俗呼“南街黃對開元寺之歷史非常熟 但其家族人士如 致認為他們不是紫雲守恭公裔孫 明萬曆年 黃鳳翔為開元寺所撰〈重修開元寺記〉 文有“故檀越裔孫憲副同 安黃君斥財鳩眾 ,稍稍修草之 "稱 同安黃文炳馬檀越裔孫 ,而黃鳳翔 自稱“郡人" 其時 ,黃鳳翔無論在官職 學識 、地位遠在黃文炳之上, 如屬紫雲派 修開元寺之事應以其為主 怎麼會是黃文炳 可見,黃 翔非黃守恭裔孫 而開元寺檀越祠明清兩代修畫、祭而巴及紫雲黃氏 族譜修撰等活動,不見有明清兩代標為名族的文山黃族人參與 重要的是文 黃十六世孫黃若恩在 借抄金敬譜系時筆記 記載 黃的族源更傾向于出自甫田東里黃滔 有關文山黃氏族史問 題,文山黃族人認為應尊重歷史 尊重先祖的看法 ,雖然始祖黃天麟 以上世系無法查明,但他們自認為來自甫田黃氏東里黃滔 系的可能 性最大 歷史人物的爭奪,尚有將本地域內搞不清其所屬世系的古代人物 全部劃入某派 如福州 泉州地區某些黃氏支系對歷代黃氏進士 人的“ 統"做法,都遭到譜學研究者的批評 始祖事遁的小說化;宗族構成的綜合化 研究 族史,一定會涉及一個奇特的人物及家族一一福建邵武 黃峭 家族。 對于這個家族,現在比較流行的資料是這樣的 黃峭 字峭山 文名岳 字仁靜,號青崗 俗呼為“峭公"或“峭山公" 黃錫長子 遠祖 自河南光州固始入閩。生于盧監室咸通十 872 )四月十五日戌時 官至工部侍郎 娶上官氏 吳氏 鄭氏,共生 後將子孫遣 - 46 -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送各地 子孫眾多 有人稱全國 3000 萬黃氏有 2000 萬人是其後代 不見國史、地方史等史籍的他,其事迪在後人的的不斷美化 、神 話下, 儼然 中國五代時期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但在黃氏族史研究中 ,有 關其祖、其人 其名、其事、其宮、其族、其詩、其子等方面受到的 質疑最多 其祖,第一種 東漢大臣黃碗的後代,傳遞世系是:黃碗生子珍 湘, 官禦使 黃珍湘生子梁 盾,官封特進大夫。黃梁陌生九子 ,各 一州,散處九州四海 。其 子黃光寶,妻顏氏,生子名叫昌岐,號 實登,即峭山公 第二種:他是黃瓊之孫、黃碗之弟黃噴的後裔 親黃遠瞻,祖父黃覺,曾而且黃和璞 。第三 黃峭山是從固始遷徙入 閩始祖黃裳的第 22 代孫 父親名叫黃錫,祖名黃貴華;第四種 黃峭 是信州遷邵武始而且黃志的第 13 代孫 第五種:據〈黃清老墓志銘> ' 是邵武黃氏始祖黃惟淡的孫子 黃惟淡原籍河南光州固始,唐朝末 年,他帶領家族跟隨王潮 ,王審知兄弟自光州固始遷徙人間,初居建 !浦 今福建浦城 不久又徙居邵武,落籍邵武平灑鄉 今福建省邵 武市水北鄉舊縣村) ;第 六種 江西 于扛黃氏遷閩始而且黃實的孫子 七種,邵武〈黃峭研究卜膺公 彥高一貴華 錫公 峭山.. 此處黃 山按說與福州 山黃有關聯,但文與青山黃族譜不符。第八種 {禾 坪黃氏大成宗譜 》黃峭的祖上世系為“黃輩→黃時文→黃膺→黃皓→ →黃錫→黃峭山 其人 不同版本的族譜記載 顯示他是不同時代的人物 說法認為 峭山公是東漢靈帝時人,生于漢安帝甲 子年 公元 124 年) 類說法稱黃峭山是東雷晚期 公元 世紀後半期)人;第 說法都認為黃峭山是福建邵武人 但其生年叉有不同的說法:禾坪譜 說他是唐末五代時人,生于唐懿宗咸鹹通十四年(公元 70 年) 卒于周 太祖廣順三年(953 ;寶安譜說他是五代末宋初人,生于後青天褔元 公元 936 四川武隆譜 臺灣譜和江西樟峰譜稱其是北宋前期 人, 生于宋太宗雍熙元年(984 ,卒于宋神 宗元豐五年(1 082 ;等 - 47- 壹灣源流@@ 其名 有關黃峭山的名字,各地族譜記載不易 如元代蘇天爵 〈黃 清老墓志銘〉記載 叫“黃俏{中湘黃氏四修族譜〉稱他名“黃峭' 字向山 箭樓黃氏族譜〉作 黃峭,字峭山 {分寧雙井黃氏宗譜 作“黃峭,字峭山四川三台《黃氏族譜 稱他名“黃峭山, 字實登 寶安坪山譜名“黃峭山,字岳 鶴數黃氏族譜 名“黃峭山, 岳,號 {禾坪黃氏大成宗譜〉記載馬名“峭山, 叉名岳 ,字仁靜,號 雙井黃氏族譜 〉記為名“黃峭山 叉名岳 字仁靜,號青岡 管十,叉稱十郎四川武隆黃氏譜記為名“黃峭 字獻瑞 叉字實登 號峭山四川 北縣黃氏族譜記作名“黃 字錫簫 號寶登, 稱宵公 101 其事,{ 和坪 大成宗譜〉卷 所載 峭公行錄 竹栗黃氏 譜》寶回廷瑛殿光氏稱 然勤 事不見諸史 予竊疑之其事迎也與 正史不符 中國的傳統都是聚族而 ,非特殊原 因是無分遷的 黃峭 山分遷十八子的故事與傳統社會及所居地處閩北山區封閉的生存環境 格格不入 其官 黃峭山的官職,各地族譜所載歸納有 江夏太守、奎章閣 學士 ,封郭威王;徐州太守;官贈工部侍郎;宋初中進 官授江夏 太守 ,侍制直學士兼刑部尚書 宋大中祥符元年(1 008 )進 官任 江夏太守 ,後升為刑部尚書 奎章閣學士;官至兵部尚書 金紫光祿 大夫 唐王朝封為工部侍郎、奎章閣學士、千戶侯 宋乾德 年考中 進士 如此高官,竟然在中國的任何正史中沒有記載,其真實性也就 值得懷疑 其族 全國各 黃氏標明屬“黃峭山"的,的確人數眾多 但每 個族系,如認真考究 則叉疑點 閩北等地在有宋 代,出現 個“生子 不舉 的現象 ,即 生下兒子但部不養活的現象 範圍包括: 福建、兩漸、荊湖南北、 南東西等 其中以建洲、處于 |、 汀洲 劍洲、邵武軍 岳洲 信洲等地最是嚴重 所以黃峭山家族的族譜襄 出現多子多孫的情況也與當時的社會環境不相合 其子 ,峭山公派所謂廿 子的名字 有多個版本,名 字各不相同 - 48- 福建江夏 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中邵武版本之廿一子的名字 有趣的是 竟然與所分遷地的地名相 。如黃梅,遷邵武府泰寧縣梅口 黃蓋 徙居邵武縣蓋竹村;黃楚 居邵武府建寧縣楚上堡 黃龜,居將樂縣上龜洋 黃化(也叫寧 居汀州府寧化縣石壁村,黃井,徙居江西省建昌府南豐縣龍井鄉雙 而這些遷居者并不是什麼大名鼎鼎的人物,不可能出現地 人為名 可能的情況是 古代修譜者出于黃氏家族的圖結 有將天 下黃氏統 人一派的意圖 結果出現了凡是所能知曉的,黃氏有 分布的地方,全部列入,列為峭山的 但叉對這些黃氏的世系繁 衍、 先祖名諱不清楚 最後只好用這些地方的地名來作為這些不存在的 先的名字了 從而出現人以地為名的情況 其詩 黃氏有 首“認祖詩叉叫認宗詩 遣子詩 認而且詩、尋 詩,或是認親詩 尋親詩等,不一而足 名稱雖然有些不同 字句 有改動 版本達六十餘種 詩的內容基本是相同的 峭山公派認為 詩是 山公所作 凡是譜中有此詩 即是峭山公後裔 但這首詩均見 于福建黃氏的各支派 如紫雲派 南田黃岸派 虎丘派 青山派等的 譜中 這首極富鼓舞士氣使人奮發向上作用的古詩 自千百年來 直流傳在黃氏族裔間 根本就是不知出自那個年代的黃氏先祖手筆 認識到 這首詩已不是黃氏某一派、某 系的獨有的認祖詩 而是 全天下黃氏共有的認祖詩 所以爭論詩為誰作?作于何時?已經沒有 意義 族譜中有這首詩,不能說明你就是屬于特定的黃氏某 一系的裔孫 從以上資料可看出,峭山公是 位集合眾多黃氏先租的虛化 說化的人物 是不同人物并合的綜合體 在道聽道說中把不同的人結 合成一個人 這個人物是隨著黃氏各族系的需要而不斷演變的 已經 法指出究竟是哪個具體人物 錯認祖先 亂聯宗支的結果 最終使 大多數黃氏族人失去本源 近年來因為名人轟動的效應 更為謀取相 關利 有相關地方政府也加入造 運動 虛假的族史遂成官方正史 山現象與“整個中華民族追根于黃帝、炎帝的現象一樣 只是一種 文化理念的建構,也是漢文化從中原向周邊傳播和擴展的模式 漢民 49 - 臺灣 尿流@@ 族就是通過這樣的模式不斷發展壯大的 02 黃峭山家族發展擴展也與其同理。 族史的偽造 譜蝶 族史的偽造,起因于南北朝時期的門閥政治 其最大特點 是家族結構同封建經濟 政治的密切結合 郡望 門第 婚富等往往 直接關係到個人的社會影響和政治地位 上至皇族 下至庶族在撰修 譜蝶時往往偽造家譜,冒充士族,或通過修譜來塞進幾個曾做過宮的 祖先,或把自己的譜系與名門望族聯結起來以擠入士流。偽造譜蝶的 事在南朝屢見不鮮 譜蝶偽造泛濫成笑 是在宋代 ,此時修撰族譜 入民間 國家無法再嚴格管理 中國民間開始大規模編修族譜,而民 間宗族為光耀門楣,往往不顧事實,找 個名人作自己的祖先,混淆 歷史真實 年代久遠後,再也很難辨識事實之真相 “明中葉後,江南 地區竟出現了專門偽造歷史 、胡編家譜的 ‘作 有個叫袁絃的人,‘續 學多藏書但家庭極端窮困 為了發財 ,他在蘇州專門給人編族譜,‘研 究漢唐宋元以來顯者,為其所自出 凡富者家有 ,其 不由侯 將相而來,歷代封誼詰敕 名人序文具在 初見之甚信,徐考之, 乃多絃廣作者 10 改革開放以來,泉州由 于社會的開放 經濟的發展 ,姓氏族譜的 修撰掀起 股熱潮,但由于修編者絕大多數缺乏文史知識,尤其譜學 知識,因此 ,也影響到族譜修撰的質 各姓氏族譜修撰中,有目的 有計劃的修改 偽造之事,時有風間 今據《尋根網〉網站 104 有關泉州偽造黃氏族譜之事摘錄如下 今日之社會,瘋狂的炒 、瘋狂的炒股、瘋狂的貪污 瘋狂的 沒想到也有人瘋狂的炒譜 嗚呼 數年來,福建泉州有 造譜專家 ,以相同的真假混雜的材料,不 斷的變換族譜名稱和修譜人,在網上漫天遍野的、反復的 不厭其 煩的到處的貼 貼大有將網上所有能貼的地方貼滿之 - 50-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態, 叉以電腦打字的材料偽裝成木刻版的古譜 私下印書 ,到 搖撞騙 分送各 圖書館 檔案館 而這些單位竟不分真偽的 單全 還沾沾自喜曰 :“我搜到了原始族譜 相關網站也 竟不加辯識的捧為珍品 助何為孽啊 這些所謂的族譜的內容儘是 人有目的的 有計劃的、缺乏道德的亂編亂造 材料因為有人 也便有人中毒 俗語 “謊言說一百遍就是真理真假己讓許 多人分不清了 如有人問此譜原件何處 即答 印尼、美國 坡讓你無處查詢 或許如再間 則可能要到外星球去找 了。修譜人假托馬某一古人或乾脆造 然後辯稱譜中沒有我 名字呀 !與我無關啊可嘆今日之社會 瘋狂的炒房 瘋狂 炒股 瘋狂的貪污 瘋狂的.. .. ,沒想到也有人瘋狂的炒譜。嗚 呼! 下為同 內容而不斷變換名稱的所謂的族譜 (3 餘部) 你只要 打進" 黃網上都可查到。 (略) 上所提到的 30 餘部現代偽譜中 在普江圖書館有 <金敬潘湖 黃氏族譜〉黃祖陽重修 1940 年重修雕刻本 音江市檔案館收藏的有 溪雷山黃氏族譜} (今甫 城西雷山) ; <金增潘湖黃氏族譜} (池 店) 原件 庚辰年( 1940 泉州市圖書館收藏有 <金增潘湖 黃氏族譜〉黃而且陽重修 1940 年重修雕刻本 泉州市圖書館 葡田市圖 家譜文獻部〈臺灣江夏興化軍城黃氏祖譜〉黃彥鴻等續修摹(清) 光緒庚子年( 1900 )禮耕堂鈔本全一冊 (鉛印本) , 57 頁。福建省圖 <金敬潘湖黃氏族譜〉黃而且陽重修 1940 年重修雕刻本 <金敬 潘湖黃氏族語文山臨海黃譜卜 1981 年複印 <潘湖黃氏家傳} 19 81 複印件 以上族譜經查看後 發現是現代手法製造。其紙質是複印機使用 的複印紙; 字體是電腦打印字。置江池店鎮潘湖黃氏 歷史上不曾用 木刻、 鉛印形式修撰族譜 也沒有黃而且陽于 1940 年重修過《金敬潘湖 黃氏族譜卜所存譜序 族譜也沒有提過也有此譜 、此人。造譜者或用 - 51 - 源流@@ 毛筆書寫 再複印。這些假譜的內容是以原始族語《金敬黃氏宗譜} (南 回沙堤黃氏藏, 10 卷) 潘湖黃氏族譜 為藍本 ,然後插進偽造修改 的內容 造出(金敬潘湖黃氏族譜〉的目的,從其內容看 合并了幾個家 族與人物 文山黃氏黃鳳翔家族 ,其改動情況如上所述 明代刑 部尚書黃光升家族也采取同樣手段 將黃光升高而且黃永之父黃均玉之 名,變為潘湖黃 世黃褔(字顏益 文字永錫 號宣毅)的叉 將泉州鯉城區浦口紫 黃氏族人(崇禎十三年進士 清兵部左待郎兼 東閣大學士)黃錫衰與潘湖金敬黃氏十二世黃炳朱(字宗麟 ,號肇盛) 合并為 人;將今石獅塘園紫雲黃氏明代族人黃守魁(字君賢 號哲 萬曆十七年武進士,南京大總督)與潘湖 敬黃氏九世黃 魯(字 國參,號 賓南) 合并為 除了自編族譜,對潘湖原始族譜也私自 宴改 改動過的有潘湖回洋二房 、四 房譜,霞活黃氏族譜 而此事純 為個人行為 ,潘湖黃氏族人也不同 這樣做 甚至批評。族譜造出後 有人看 便有人相信 2007 年編撰完成的音江〈金敬安平黃氏大宗 譜} 不加辨析的將這些假材料全盤收入,費盡心血編成的 其資 料的史實性 價值性就大為打折 (作 者為普江市中小學生勞動技術教育基地教師) 注釋: @ 參考自福建黃氏世譜 源流世系編 福建 氏世譜叢書之三 ﹒福建 江夏黃氏源流研究會編 ﹒中 國文史出版社 2006.12 @ 陳允敦.清代無名氏 黃氏家廟 泉州名區錄 121-122 頁,北 紫禁城出版社 .1995 12 @ 梅林黃氏族譜 公元一九九九年歲次己卯桐月吉日重整 @@ 自李國宏 泉台鋪景黃氏親緣考略.黃守恭與泉州海上絲網之路學 術研究文集 251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會黃氏委員會編 .2002. 12 @ 黃既濟 ﹒黃道 周家族世系 雲黃氏宗史資料彙編(五) 331 - 52 - 福建江夏黃氏族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泉州市紫雲黃氏宗史研究會(籌)編印 2007 年四月 @ 黃明 黃道周 江夏入閩始祖黃膺公宗史 163 江夏入閩 始祖黃膺公宗史研究會 2002. @ 黃禪浦文集 潭浦縣博物館 潭浦縣政協文史委 褔建省江夏黃氏源 流研究會潭州辦事處編 @ 黃宗科編撰 南陽黃氏通書 甫田市姓氏源流研究會黃氏委員會編 2000 10 @ 黃若思 借抄金敬譜系時筆記 重修金敬靈慈黃氏族譜 黃淵泉 黃麗生編 1981 年重 油印本 作者藏 101 黃文間 黃氏峭山公逸聞.黃氏峭山公 遷徙分布情況 tlttp://blog.sina.com.cn/hww I 08 102 重光 李玉祥 鄉土中國 閩西客家.生活 讀書、新知 聯書店 2002 103 代中後期流氓及流氓意識盛行 源于政治流氓化 中國國學網 http://www.confucianism.com.cn/html/lishi/2059443 .html 104 根網 http://www.xgwz.cn/b bs 1/2007 -9/29/1151867 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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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例来说明“世系编录工作”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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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以我的家世举例说明:
例一:
十三世
玉云三子
传森 字养和。民国十五年(公元1927年)八月十七日寅时生,一九七二年(乙卯)十二月十八日亥时殁。葬林家大湾祖茔甲山庚向。
配李家美 罗塘乡李大公女。民国十六年(公元1928年)九月二十日吉时生,一九九一年)六月初六日未时殁。合葬林家大湾祖茔甲山庚向。
子三:家传、家昌、家俊
女二:家华,适罗塘乡岳岗村姚继全,生二子兴林、兴军,女一兴芹;家珍,适义井乡义井村葛子清,生子一玉锁,女二德霞、德群。
这是家父的世系。第一栏“十三世”是“传”字辈编号;第二栏“玉云三子”表示传森是玉云的第三个儿子,说明“身之所出”;第三栏“传森”是他本人的谱名;第四栏是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他的字(实际上就是日常大家称呼他的名字)、生卒时间、葬所志向,关于生卒时间的纪年方法,有庙号、公元、干支,老谱中只有庙号和干支,我们现在一定要加上公元,三种纪年方法可以一并使用,以便相互对照。
第二行,是家母的齿录。第二栏“配”,表示这是传森的妻子。应该注意,不是所有的妻子都称“配”,“配”只指那些已经去世且没有改嫁的妻子,如果修谱时妻子还在世,叫“娶”,已经改嫁或离婚、出走的也叫“娶”;
第三栏是家母的姓名,叫李家美;
第四栏,首先是家母的基本情况,与男丁不同的是,外娶媳妇首先要注明她的父亲姓名和娘家所在地,以示根源和尊敬,然后同样是生卒时间、葬所志向。其次,在妻子之后,列出子女。比如家父和家母育有三子两女。因为男丁还要在后面列举世系,这里从简,然后是女儿,首先要写清楚女儿的名字,然后是注明她出嫁给了谁?生了几个孩子,叫什么。
上述例子,基本上说明了世系的撰写原则、格式、内容。综合一下,用文字表达于下:
1、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母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探討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193-3-1.htm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探討()
焦祥槐 技師
5.容許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探討
規範第2.13.1節規定,在地震力V=(ZIFu/1.4αy)(C/Fu)W作用下,容許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不得超過0.005。在規範解說中述及「相對位移的控制在強震區係以0.06g為標準,與組構係數無關」,又述及「UBC規範較新的規定則較為嚴格,即高度超過20公尺者,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不得超過0.004,低於20公尺者,仍按不得超過0.005的規定。高度超過20公尺的建築物,如將檢核的地表加速度提高為0.075g,而維持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不得超過0.005,其實是相同的結果」。
由規範解說中可知,規範所依據的基本原理完全是基於等比例關係,然而在地震力作用下,結構體已進入非彈性變形,尤其RC結構早已是開裂斷面;再加上我國耐震規範所給的地震力是工作應力狀態下的地震力,於設計時必須作各種載重組合;因此其間並無等比例關係存在。同時不論是0.06g或0.075g之絕對地震力,用以檢核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是沒有理論依據的。因為設計地震力與建築物結構系統韌性容量R(舊規範為組構係數K)有關,茲舉一例以說明,十層樓,高度30公尺,具RC剪力牆構架系統之建物,R=3.2,Ra=2.1,依規範其週期為T=0.05h3/4,計算可得T=0.64秒,並假設該建築位於台北盆地,則C=2.5,Fu=(2Ra-1)1/2=1.79,C/Fu=1。將主導設計地震力,V=(ZI/1.4αy)(C/Fu)W,V=(0.23×1/1.4×1.5)(1)W=0.11W。而依規範,用以檢核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之地震力V=(ZIFu/4.5)(C/Fu)W=(0.23×1×1.79/4.5)(1)W=0.09W,對一棟建築物,設計時用0.11W之地震力設計,而檢核其側向變位時,卻用0.09W之地震力檢核其變位,規範中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UBC97規範,則仍然維持20公尺以下建物之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為20公尺以上建物之1.25倍,且側向位移角與該建物結構系統韌性容量R有關。20公尺以上建物,如其R=4.0,則依UBC97規範,其容許層間相對側向位移角為0.004;如其R=4.8,則其容許層間相對側位移角為0.0034。
6.建築物最大側向位移探討
規範第2.13.2節中規定,建築物應自留設設計地震力作用下產生位移乘以0.6×1.4αyRa倍之間矩。規範的規定是依據韌性設計時,彈性系統與彈塑性系統最大動力位移反應約略相等,也就是所謂的等位移法則而來。但是我國耐震規範,對短週期結構而言,採用的是等能量法則,尤其是台北盆地,大部分的建築物均是採用等能量法則設計的。等能量法則下,結構體的非彈性變形,通常均比彈性變形大〔11〕。耐震設計規範,於計算設計地震力時,採用等能量法則,計算其變位時卻又用等位移法則,這種前後不一致的規範是合理的嗎?
7.弱層建築探討
規範第2.14節中規定,須檢核極限層剪力強度者,包括高度超過36公尺之規則性建築物及須進行動力分析之建築物,同時第1.8節中也規定,若弱層之極限層剪力強度低於其上層強度之65%者,該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兩層或10公尺。換言之,36公尺以下之建築物,若弱層之極限層剪力強度為其上層強之65%~80%者,規範是允許其存在的。規範允許其存在的理由更是可笑到近乎草菅人命,在解說中述及「由於檢核各層極限層剪力強度,須要進行較多的計算,因此暫時以高度超過36公尺之規則性建築物及須進行動力分析之建築物為限」。只因為「須要進行較多的計算」,所以允許36公尺以下弱層建築的存在。主管機關應該對九二一地震中,因弱層而倒塌的建築物中死亡或受傷之人負完全的責任。
韌性設計的迷失
韌性設計是利用結構體的變形,主要是樑柱接頭處,樑端的變形,以吸收地震能量。因此設計時可使用較小的地震力設計,這是目前耐震規範所奉行的準則。但筆者認為目前規範中所謂的韌性,是指樑端或柱端承受彎矩,產生變形以吸收地震能量的能力;而對剪力及軸力,基本上是沒有韌性可言的。結構體承受地震力時,樑端要能產生變形以吸收地震能力的先決條件為柱必須能承受地震力而不被剪斷,且承受傾倒力矩產生的軸力而不被壓壞,否則結構體尚未進入韌性則已先行破壞。筆者認為,目前規範用較小的地震力來設計,對彎矩是正確的;對剪力及傾倒力矩是不夠的。筆者認為應該用彈性力V=ZICW來設計剪力及傾倒力矩所產生的壓力及張力;最多可考慮材料應力達其極限強度fu時,桿件變形可吸收部份地震能量,也就是用V=ZICW/(1.4αy)即V=ZICW/2.5之地震力來設計剪力及傾倒力矩所產生的壓力及張力。
實際上,此次九二一地震損壞的建築物中,甚少發現有建築物發揮其韌性,大部份的建築物樑端都沒有明顯變形,而結構已因柱被剪斷或壓碎而破壞。
結論
規範必須清楚、簡明、容易使用、正確及完備,如此才可設計出一個安全、經濟、可施工的建築物。而規範的制定也必須嚴謹。美國最新出版的IBC–2000規範〔12〕,歷時六年,經由各方面的人士,包括工業界、學界、政府官員、營造業界及實務設計工程人員熱烈參與,經過無數次馬拉松式的會議討論修正,最後經過2,300多位參與會議人士的同意,IBC2000規範才正式誕生。大家最常用的ACI規範的制定,也是經由一群人(大約35~40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從事實務設計的工程人員,三分之一是各種不同的業界代表,大約四分之一是研究人員及學者,剩下的是政府官員及營造業代表,他們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各種提案及意見,直到所有的人達到共識為止。Siess〔13〕曾提出論述,介紹法規是如何制定的。圖一即是從該文獻節錄出來,該圖清楚反應出了研究、實務及規範三者間之互動關係,而線條的粗細也代表者兩者間關係緊密的程度。
反觀國內,「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僅由少數幾位人士,其中大部的人都沒有實務經驗,來制定我國的規範。這種不重視實務,不尊重專業的作法,無怪乎國內各種災害橫行,「林肯大郡」、「瑞里地震」、「集集地震」、「土石流」帶給全國人民難以計算的生命及財產損失。
當地震來襲時,不論發生於何時、何地,「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政府各級建築主管機關」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希望主管機關警惕之。(全文完)
圖一 研究、實務及規範互動關係
參考文獻
  1. 陳生金、鄭蘩,「設計地震力之探討」,結構工程第十卷,第四期。
  2.  劉樹賢,「耐震設計規範之探討」,技師報NO.75、NO.77~NO.81。
  3. 焦祥槐,「耐震設計規範之質疑」,技師報,NO.84、NO.106。
  4.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營建雜誌社,86年7月。
  5. 〝Uniform Building Code〞,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Building Officials,1997。
  6. 〝Building Code Requirements for Structural Concrete,ACI 31899〞,American Concrete Institute,June,1999。
  7. 〝Seismic Provisions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June,1992。
  8. 「鋼結構極限設計法規範及解說」,營建雜誌社。
  9. Davis,Susan E.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BC to the Structural Engineer〞,Structural Engineer,February 2000。
  10. Moehle,J.P.,Mahin S.A.〝Observations on the Behavior of Reinforced Concrete Buildings During Earthquakes〞,Earthquake-Resistant Concrete Structures Inelastic Response and Design,SP127,American Concrete Institute,1991.
  11. Priestley,M.J.N.,〝Myth and Fallacies in Earthquake Engineering–Conflicts between Design and Reality〞,Recent Developments in Lateral Force Transfer in Buildings,SP157,American Concrete Institute, 1995.
  12. Southerland,Randy,〝The 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Structural Engineer, February 2000。
  13. 13.Siess,C.P.,〝Research,Building Codes,and Engineering Practice〞,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oncrete Institute,May 1960,No.11,Vo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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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05/05/07

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

撒水頭防護半徑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102/05/01 修正)英文法規
第 46 條
撒水頭,依下列規定配置:
一、戲院、舞廳、夜總會、歌廳、集會堂等表演場所之舞臺及道具室、電
    影院之放映室或儲存易燃物品之倉庫,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
    在一點七公尺以下。
二、前款以外之建築物依下列規定配置:
(一)一般反應型撒水頭(第二種感度),各層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
      離在二點一公尺以下。但防火構造建築物,其水平距離,得增加為
      二點三公尺以下。
(二)快速反應型撒水頭(第一種感度),各層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
      離在二點三公尺以下。但設於防火構造建築物,其水平距離,得增
      加為二點六公尺以下;撒水頭有效撒水半徑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其水平距離,得超過二點六公尺。
三、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目、第六目、第二款第七目、第五款第一目等場
    所之住宿居室、病房及其他類似處所,得採用小區劃型撒水頭(以第
    一種感度為限),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六公尺以下,且
    任一撒水頭之防護面積在十三平方公尺以下。
四、前款所列場所之住宿居室等及其走廊、通道與其類似場所,得採用側
    壁型撒水頭(以第一種感度為限),牆面二側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
    一點八公尺以下,牆壁前方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三點六公尺以下。
五、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儲存大量可燃物之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六公尺,或
    其他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十公尺者,應採用放水型撒水頭。
六、地下建築物天花板與樓板間之高度,在五十公分以上時,天花板與樓
    板均應配置撒水頭,且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一公尺以下
    。但天花板以不燃性材料裝修者,其樓板得免設撒水頭。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之高架儲存倉庫,其撒水頭依下列規定配置:
一、設在貨架之撒水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五公尺以下,並以交錯方式設
      置。
(二)儲存棉花類、塑膠類、木製品、紙製品或紡織製品等易燃物品時,
      每四公尺高度至少設置一個;儲存其他物品時,每六公尺高度至少
      設置一個。
(三)儲存之物品會產生撒水障礙時,該物品下方亦應設置。
(四)設置符合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集熱板。但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
      認可之貨架撒水頭者,不在此限。
二、前款以外,設在天花板或樓板之撒水頭,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
    在二點一公尺以下。

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高層建築物排煙室規定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41207000010KK00937


建築法規中有關”室內機房”相關得規定??

建築法規中有關"室內機房"相關得規定??
更新:
室內空調機房~~
3 個解答 ·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最佳解答
請問你的機房是指什麼?

2004-12-13 23:33:52 補充:
建築法規中,沒有特別針對空調機房的規,而和空調設備相關的條文如,供你參考。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二 章 一般設計通則
第 八 節 日照、採光、通風、節約能源
第43條:
居室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
或機械通風設備,並應依左列規定:
一 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地板
面積百分之五,但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
二 廚房之有效通風開口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板面積十分之一,且不得
小於○.八平方公尺,但設置符合規定之機械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
廚房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應另設排除油煙設備。
三 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室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之戲院、電影院、演藝場
集會堂等之觀眾席及使用爐灶等燃燒設備之鍋爐間、工作室等,應依
建築設備編之規定設置適當之機械通風設備,但所使用之燃燒器具與
設備可直接自戶外導進空氣,並能將所發生之廢氣物,直接排至戶外
而無污染室內空氣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44條:
自然通風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 應具有防雨、防蟲作用之進風口,排風口及排風管道。
二 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頂部
及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一般居室及無窗居室之排風管
有效斷面積不得小於左列公式之計算值;
Af
Av=────
250√h

其中Av :排風管之有效斷面積,單位為平方公尺。
Af :居室之樓地板面積 (該居室設有其他有效通風開口時應為該居
室樓地板面積減去有效通風面積二十倍後之差) ,單位為平方
公尺。
h :自進風口中心量至排風管頂部出口中心之高度,單位為公尺。
三 進風口及排風口之有效面積不得小於排風管之有效斷面積。
四 進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下部份,並開向與空氣直
流通之空間。
五 排風口之位置應設於天花板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並經常開放

第 三 章 建築物之防火
第 四 節 防火區劃
第85-1條:
各種電氣、給排水、消防、空調等設備開關控制箱設置於防火區劃牆壁時
,應以不破壞牆壁防火時效性能之方式施作。
前項設備開關控制箱嵌裝於防火區劃牆壁者,該牆壁仍應具有一小時以上
防火時效。

第 一一 章 地下建築物
第 五 節 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
第218條:
地下建築物之空氣調節應按地下使用單元部份與地下通道部份,分別設置
空氣調節系統。

第219條:
地下建築物,其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樓層,應設置機
械送風及機械排風;其樓地板面積在一、○○○平公尺以下之樓層,得視
其地下使用單元之配置狀況,擇一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系統、機械送
風及自然排風系統、或自然送風及機械排風系統。
前項之通風系統,並應使地下使用單元及地下通道之通風量有均等之效果


第220條:
依前條設置之通風系統,其通風量應依左列規定:
一 按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應有每小時三十立方公尺以上之新鮮外氣供
給能力。但使用空調設備者每小時供給量得減為十五立方公尺以上。
二 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者,平時之給氣量,應經常保持在排氣量之
上。
三 各地下使用單元應設置進風口或排風口,平時之給氣量並應大於排氣
量。
第221條:
廚房、廁所及緊急電源室 (不包括密閉式蓄電池室) ,應設專用排氣設備


第222條:
新鮮空氣進氣口應有防雨、防蟲、防鼠、防塵之構造,且應設於地面上三
公尺以上之位置。該位置附近之空氣狀況,經主管機關認定不合衛生條件
者,應設置空氣過濾或洗淨設備。
設置空氣過濾或洗淨設備者,在不妨礙衛生情況下,前項之高度得不受限
制。

第223條:
地下建築物內之通風,空調設備,其在送風機側之風管,應設置直徑十五
公分以上可開啟之圓形護蓋以供測量風量使用。

第224條:
通風機械室之天花板高度不得小於二公尺,且電動機、送風機、及其他通
風機械設備等,應距周圍牆壁五十公分以上。但動力合計在○‧七五千瓦
以下者,不在此限。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五 章 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
第 一 節 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安裝
第91條:
建築物內設置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空氣過濾器、鼓風機、
冷卻或加熱等設備,構造應依本節規定。

第92條:
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 應採用鋼、鐵、鋁或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材料製造。
二 應具有適度之氣密,除為運轉或養護需要面設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
開口。
三 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襯裡層均應用不燃材料製造。有加熱設備
時,包覆或襯裡層均應在適當處所切斷,不得與加熱設備連接。
四 風管以不貫穿防火牆為原則,如必需貫穿時,其包覆或襯裡層均應在
適當處所切斷,並應在防火牆兩側均設置符合本編第九十三條規定之
防火閘門。
五 風管貫穿牆壁、樓地板等防火構造體時,貫穿處周圍,應以石綿繩、
礦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密封,並設置符合本編第九十四條規定之防火閘
板,其包覆或襯裡層亦應在適當處所切斷,不得妨礙防火閘板之正常
作用。
六 垂直風管貫穿整個樓層時,風管應設於管道間內。三層以下建築物,
其管道間之防火時效不得小於一小時,四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二小時

七 除垂直風管外,風管應設有清除內部灰塵或易燃物質之清掃孔,清掃
孔間距以六公尺為度。
八 空氣全部經過噴水或過濾設備再進入送風管者,該送風管得免設第七
款規定之清掃孔。
九 專供銀行、辦公室、教堂、旅社、學校、住宅等不產生棉絮、塵埃、
油汽等類易燃物質之房間使用之回風管,且其構造符合左列規定者,
該回風管得免設第七款規定之清掃孔:
(一) 回風口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二‧一公尺以上者。
(二) 回風口裝有一‧八公厘以下孔徑之不朽金屬網罩者。
(三) 回風管內風速每分鐘不低於三百公尺者。
一○ 風管安裝不得損傷建築物防火構造體之防火性能,構造體上設置與
風管有關之必要開口時,應採用不燃材料製造且具防火時效不低於
構造體防火時效之門或蓋予以嚴密關閉或掩蓋。
一一 鋼鐵構造建築物內,風管不得安裝在鋼鐵結構體與其防火保護層之
間。
一二 風管與機械設備連接處,應設置石棉布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
之其他不燃材料製造之避震接頭,接頭長度不得大於二十五公分。

第93條:
防火閘門應依左列規定:
一 其構造應符合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甲種防火門窗
之規定。
二 應設有便於檢查及養護防火閘門之手孔,手孔應附有緊密之蓋。
三 溫度超過正常運轉之最高溫度達攝氏二十八度時,熔鍊或感溫裝置應
即行作用,使防火閘門自動嚴密關閉。
四 發生事故時,風管即使損壞,防火閘門應仍能確保原位,保護防火牆
貫穿孔。

第94條:
防火閘板之設置位置及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 風管貫穿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分間牆處。
二 本編第九十二條第六款規定之管道間開口處。
三 供應二層以上樓層之風管系統:
(一) 垂直風管在管道間上之直接送風口及排風口,或此垂直風管貫穿樓
地板後之直接送回風口。
(二) 支管貫穿管道間與垂直主風管連接處。
四 未設管道間之風管貫穿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處。
五 以熔鍊或感溫裝置操作閘板,使溫度超過正常運轉之最高溫度達攝氏
二十八度時,防火閘板即自動嚴密關閉。
六 關閉時應能有效阻止空氣流通。
七 火警時,應保持關閉位置,風管即使損壞,防火閘板應仍能確保原位
,並封閉該構造體之開口。
八 應以不銹材料製造,並有一小時半以上之防火時效。
九 應設有便於檢查及養護防火閘門之手孔,手孔應附有緊密之蓋。

第95條:
與風管連接備空氣進出風管之進風口、回風口、送風口及排風口等之位置
及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 空氣中存有易燃氣體、棉絮、塵埃、煤煙及惡臭之處所,不得裝設新
鮮空氣進風口及回風口。
二 醫院、育幼院、養老院、學校、旅館、集合住宅、寄宿社等及其他類
似建築物之採用中間走廊型者,該走廊不得作為進風或回風用之空氣
來源。但集合住宅內廚房、浴、廁或其他有燃燒設備之空間而設有排
風機者,該走廊得作為該等空間補充空氣之來源。
三 送風口、排風口及回風口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小於七‧五公分,
但戲院、集會堂等觀眾席座位下設有保護裝置之送風口,不在此限。
四 送風口及排風口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不足二一○公分時,該等風口應
裝孔徑不大於一‧二公分之櫚柵或金屬網保護。
五 新鮮空氣進風口應裝設在不致吸入易燒物質及不易著火之位置,並應
裝有孔徑不大於一‧二公分之不銹金屬網罩。
六 風口應為不燃材料製造。

第96條:
空氣過濾器應為不自燃及接觸火焰時不產生濃煙或其他有害氣體之材料製
造。
過濾器應有適當訊號裝置,當器內積集塵埃對氣流之阻力超過原有阻力二
倍時,應即能發出訊號者。

第97條:
鼓風機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 應設置在易於修護、清理、檢查及保養之處所。
二 應與堅固之基礎或支承連接穩固。
三 鼓風機及所連接之過濾器、加熱或冷卻等調節設備,應設置於與其他
使用空間隔離之機房內,該機房應為防火構造。機房開向室外之開口
,應裝置堅固之金屬網或欄柵。
四 前款防火構造之牆及樓地板,其防火時效均不得小於一小時。
五 鼓風機、單獨設置之送風機或排風機,應在適當位置裝置緊急開關,
於緊急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停止操作。
六 鼓風機風量每分鐘超過五六○立方公尺者,應依左列規定裝設感溫裝
置,當溫度超過定格溫度時,該裝置能即時作用,使鼓風機自動停止
操作:
(一) 攝氏五十八度定格溫度之感溫裝置,應裝設在回風管內,回風氣流
溫度未被新鮮空氣沖低之位置。
(二) 定格溫度定在正常運轉最高溫度加攝氏二十八度之感溫裝置,應裝
設在空氣過濾器下游送風主管內之適當位置。

第98條:
機械通風或空氣調節設備之電氣配線,應依本編第一章電氣設備有關之規
定。

第99條:
空氣調節設備之冷卻塔,如設置在建築物屋頂上時,應依左列規定:
一 應與該建築物主要構造連接牢固,並應為防震、防風及能抵禦其他水
平外力之構造。
二 主要部份應為不燃材料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為無礙防火安全之方
法製造。加熱設備與木料及其他易燃物料間,應保持適當之間距

第 二 節 機械通風系統及通風量
第101條:
機械通風應依實際情況,採用左列系統:
一 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
二 機械送風及自然排風。
三 自然送風及機械排風。

第102條:
建築物供各種用途使用之空間,設置機械通風設備時,通風量不得小於左表規定:詳見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二 節 機械通風系統及通風量內容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http://laws.mywoo.com/4/17/1016/25.html
第100條





左列建築物應設置排煙設備。但樓梯間、昇降機間及其他類似部份,不在此限:
一、供本編第六十九條第一類、第四類使用及第二類之養老院、兒童福利設施之建築物,其每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平方公尺者。但每一○○平方公尺以內以分間牆或以防煙壁區劃分隔者,不在此限。
二、本編第一條第三十一款第三目所規定之無窗戶居室。
前項第一款之防煙壁,係指以不燃材料建造之垂壁,自天花板下垂五十公分以上。
第101條排煙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每層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內,得以防煙壁區劃,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四十五公尺,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並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道(管)相接。
二、排煙口在平時應保持關閉狀態,需要排煙時,以手搖式裝置,或利用煙感應器連動之自動開關裝置、或搖控式開關裝置予以開啟,其開口門扇之構造應注意不受開放排煙時所發生氣流之影響。
三、排煙口得裝置手搖式開關,開關位置應在距離樓地板面八十公分以上一.五公尺以下之牆面上。其裝設於天花板者,應垂吊於高出樓地板面一.八公尺之位置,並應標註淺易之操作方法說明。
四、排煙口如裝設排風機,應能隨排煙口之開啟而自動操作,其排風量不得小於每分鐘一二○立方公尺,並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之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一立方公尺。
五、排煙口、排煙風道(管)及其他與火煙之接觸部份,均應以不燃材料建造,排煙風道(管)之構造,應符合本編第五十二條第三、四款之規定,其貫穿防煙壁部份之空隙,應以水泥砂漿或以不燃材料填充。
六、需要電源之排煙設備,應有緊急電源及配線之設置,並依建築設備編規定辦理。
七、建築物高度超過三十公尺或地下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之排煙設備,應將控制及監視工作集中於中央管理室。
第102條一、應設置可開向戶外之窗戶,其面積不得小於二平方公尺,二者兼用時,不得小於三平方公尺,並應位於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上範圍內。
二、未設前款規定之窗戶時,應依其規定位置開設面積在四平方公尺以上之排煙口,(兼排煙室使用時,應為六平方公尺以上),並直接連通排煙管道。
三、排煙管道之內部斷面積,不得小於六平方公尺(兼排煙室使用時,不得小於九平方公尺),並應垂直裝置,其頂部應直接通向戶外。
四、設有每秒鐘可進、排四立方公尺以上,並可隨進風口、排煙口之開啟而自動操作之進風機、排煙機者,得不受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之限制。
五、進風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一平方公尺(兼作排煙室使用時,不得小於一‧五平方公尺),開口位置應開設在樓地板或設於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下範圍內之牆壁上。開口應直通連接戶外之進風管道,管道之內部斷面積,不得小於二平方公尺(兼作排煙室使用時,不得小於三平方公尺)。
六、排煙室之開關裝置及緊急電源設備,依本編第一○一條之規定辦理。
第103條(刪除)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rule1-12.html

第三節 防火避難設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
高層建築物應設置二座以上之特別安全梯並應符合二方向避難原則。二座特別安全梯應在不同平面位置,其排煙室並不得共用。
 高層建築物連接特別安全梯間之走廊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
 高層建築物通達地板面高度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特別安全梯,且通達地面以上樓層與通達地面以下樓層之梯間不得直通。
第二百四十二條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併同昇降機間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連接昇降機間之走廊,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
第二百四十三條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部分,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不得使用燃氣設備。
 高層建築物設有燃氣設備時,應將燃氣設備集中設置,並設置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且與其他部分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第二百四十四條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之樓層應設置緊急昇降機間,緊急用昇降機載重能力應達十七人(一千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其速度不得小於每分鐘六十公尺,且自避難層至最上層應在一分鐘內抵達為限。

魯班尺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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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魯班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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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見的魯班尺又分為上下兩個部份:

上半部為 文公尺:用於陽宅、神位、佛具尺寸
下半部為 丁蘭尺:多用於陰宅、祖龕(祖先牌位)
紅字為吉,黑字為兇。

​長一尺四寸一分,以生老病死苦五字為基礎, 劃分為八格,各有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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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宅不知道可別亂量:
規格: 
魯班尺由「財」起始、至「本」結束。
每尺約合 台尺的1.4尺(亦為約42cm),其中1/2處名為「義」、「官」,全尺以財、義、官、本為吉利,其餘為凶,每格小於1台寸。
如以台尺換算、則每7寸(21㎝)便有吉利尺度,前後有3㎝的容許誤差。
門與窗尺寸如何量?
在風水學說中一般住家大門只裝本門與財門。
前門, 淨寬需用魯班尺量至「財」的位置,後門則量至「本」的位置。
這代表著前門納財、後門守財,凡前門須大於後門。
至於義、官則為貴族、公堂衙門所用,平民住家不宜 。義門乃寺觀學舍義聚之所可裝,大門用義字反會有災禍臨門;官門只有官府可裝,否則將會與官方訟爭。
至於門高並不需量, 魯班尺只用於門窗及神桌,其餘如床、桌椅、屋寬等也不需要。

門與窗以門窗框內尺寸為準。(門窗開孔的尺寸,也是門窗實內尺寸)

天花板&樑高&面積尺寸如何量?
陽宅建築,主要用於神廳、廚灶、神桌、主人房與書房,將樑的高度、房間內的面積尺寸是以建築物隔牆內部實際尺寸為準。
天花板或樑量取尺寸為地板至天花板或樑高。(實際活動空間,我們也稱實內尺寸)

神桌尺寸如何量?
在佛堂所謂左青龍右白虎,就以神桌坐的位置來看(神明的座向來分左右邊)。虎邊位置不能小於龍邊,這樣才不會迫虎傷人,居家不順。虎邊也不能靠牆或過近,會逼虎跳牆主有血光之災。左青龍大都放神像佛像,右白虎則放置祖先長生祿位牌。龍邊基本須符合文公尺吉數(丁蘭尺盡量吉數),虎邊不但要符合 文公尺 吉數也要同時符合 丁蘭尺 吉數(供奉祖先牌位)。
如神桌放在客廳神桌虎方也就不一定一定要大於龍方。

神明座的位子不能對到牆腳,也不宜有尖銳物或其他切面切到對到為宜,窗戶看出去不能有電箱、電線桿之類的東西;天花板的燈及地上的磁磚接縫線也都不可對到神像。祖先位置也是以此來判斷。

※有關神桌尺寸面寬、深、高最好都依魯班尺吉數為宜。常見的尺寸有:

面寬:2尺2、2尺9、3尺5寸8、4尺2、4尺3寸8、5尺1、5尺8、6尺3、7尺等。
桌深:1尺5寸8、2尺、2尺2、2尺6寸7等。
桌高:上桌 3尺5寸8、4尺2 ;下桌 2尺6寸7、2尺9等。

​※佛聯常見尺寸有:
通常以外框寬高為吉數
高度:2尺9、3尺5寸8、4尺2為主。

神桌高為吉數、佛聯高為吉數,兩者總和也是吉數稱為『三合字』。
魯班尺標字說明:
魯班尺八個字是:財、病、離、義、官、劫、害、本,在每一個字底下,又分為四小字,來區分吉凶意義其八個字及附帶的小標格分別代表的吉凶含義如下:
財:吉,指錢財、才能
  財德:指在財、德善、功德方面有表現
  寶庫:比喻可得或儲藏珍貴物品
  六合:合和美滿,六合為天地四方
  迎福:迎接福,福為幸福、利益
病:代表凶。指傷災病患 及不利等
  退財:損財、破財之意
  公事:多指因公家的事如貪污受賄及案件官司等
  牢執:指牢獄之災
  孤寡:指有孤獨寡居的行為
離:代表凶,指六親離散分開
  長庫:古有監獄之說
  劫財:破耗及耗損財
  官鬼:指有官煞引起之事
  失脫:物品失落、人離散之意
義:代表吉,指符合正義及道德規範,或有募捐行善等行為
  添丁:古時生男孩叫添丁
  益利:增加了財資利祿
  貴子:日後能顯貴的子嗣
  大吉:吉祥吉利
官:代表吉,指有官運
  順科:順利通過考試而獲中
  橫財:意外之財
  進益:收益進益
  富貴:有財有勢
劫:代表凶,意指遭搶奪、脅迫
  死別:即永別
  退口:指有孝服之事
  離鄉:背井離鄉
  財失:財物損失或遺失
害:代表凶,禍患之意
  災至:災殃禍患到
  死絕:死得乾乾淨淨
  病臨:疾病來臨
  口舌:爭執爭吵
本:代表吉,事物的本位或本體
  財至:即財到
  登科:考試被錄取
  進寶:招財進寶
  興旺:興盛旺盛

​丁蘭尺 (用於陰宅、祖龕)
主要用於建造墳墓或奉置祖先牌位及神位時,據以測量,並定吉凶。
尺長三十九厘米,分十格,每一格又分四小格;其十格,各印有代表吉凶之文字,分別是:
丁(生子,添丁):福星 及第 財旺 登科
害(遇小人,傷害,災害,病災):口舌 病臨 死絕 災至
旺(進財,旺盛):天德 喜事 進寶 納福
苦(悲苦,損財,生病):失脫 官鬼 劫財 無嗣
義(厚利,而行財運):大吉 財旺 益利 天庫
官(陞官,進財利):富貴 進寶 橫財 順科
死(痼疾,重病,意外傷亡):離鄉 死別 退丁 失財
興(蒸蒸日上):登科 貴子 添丁 興旺
失(失敗致破產):孤寡 牢執 公事 退財
財(財源滾滾):迎福 六合 進寶 財德
吉數技巧:
​百姓居家:取大吉字最好
生意場合:取財字最佳
宗教廟宇:取義字
公家單位、警察機關:取官字
神位、祖先牌位寬、高:取添丁最佳
魚缸大小、高低:取財庫最佳
大體而言,一般人雖然都知道「文公尺」就是在定義一定長度、或距離之間,所產生吉凶好壞的效應,而且每當在擺設桌子、神櫃位置,或是在裝修居家的櫥櫃時,都
會要求其擺設或裝修的尺寸,能夠符合「文公尺」上吉利位置的尺寸。
魯班尺、文公尺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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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班 ​姓公輸,名般,字依智,生於魯定公三年五月初七(也有人說是周敬王十三年)。是春秋末期魯國的一位著名工匠,有著高超的技術,被尊奉”匠師之祖”或”巧聖先師”​。
相傳 魯班 與 文公 兩人工藝技術超群,銜命建造王侯夢中的天上宮闕,看誰的工藝技術能造出王侯心中的宮殿,魯班 與文公兩人於是各自率領旗下的徒弟開始來建造。
文公 工藝雖然超群,但對於 魯班 的巧妙的構思也有所忌憚,於是偷偷的把 魯班 用來丈量的尺(長一尺半),鋸掉一小段後只剩 一尺四寸一分, 魯班 的徒弟不察,重要的木材樑柱裁減後的長度皆不足所以無法正確地安裝於宮殿中。正在大家沮喪全功盡棄時, 魯班 突然神來一筆,命徒弟取石頭來打造成圓珠「垣」組合在樑柱之間,以補足不夠的木材長度,此巧妙的用法結構意外的堅固,也因為這種前無來者利用岩石來做梁柱基礎的建造工法,連王侯也讚嘆它的巧思與美感而稱讚十分滿意,王侯便問 魯班 怎有會有這樣建築的巧思?

魯班
  回答說:「這全靠 文公 送的一把洩漏天機的尺,才能丈量出天上神仙的尺度。」

文公 這才對 魯班 的心胸與技藝心服口服,才自認自己的建築巧思與品德不如魯班。
於是後人把 一尺四寸一分 長的尺流傳至今,就稱為 魯班尺 也因文公陰錯陽差所截掉的尺也戲稱為 文公尺
魯班尺 舊時尺的一尺四寸四分 
魯班經:「魯班尺乃有曲尺,一尺四吋四分,其尺間有八寸一寸;堆曲尺,一寸八分內有財、病、離、義、官、劫、害、吉也。」
這一段話的意思就是說總長為一尺四寸四分(註:一尺為十寸、一寸為十分),而以一寸八分作為一個單節,並將總長一尺四寸四分除以一寸八分,共得八個單節,所以就將這八個單節分成「財、病、離、義、官、劫、害、吉」等八個部分。
凡人造門,用依尺法也。


假如單扇門,小者開二尺一寸,壓一白,般尺在「義」上;單扇門開二尺八寸,在八白,般尺合「吉」;雙扇門者用四尺三寸一分,合「三綠一白」,則為「本門」在「吉」上;如財門者,用四尺三寸八分,合「財門」吉;大雙扇門,用廣五尺六才六分,「兩白」,又在「吉」上。
今時匠人則開門四尺二寸,乃為「二黑」,般尺又在「吉」上;五尺六寸者,則「吉」上二分加六分,正在「吉」中為佳也。

​魯班尺八字歌訣:
1.「財」臨門好細詳,外門招得外財良,若是中門常自有,積財須用大門當,中房若合安於上,銀帛千箱與萬箱,木匠若能明此理,家中福祿自榮昌。
2.「病」臨門招疾病,外門呆鬼入中庭,若在中門逢此字,災須輕可免危聲,更被外門相照對,一年兩度送口靈,於中若要無凶禍,這字絕對不可親。
3.「離」臨門事不詳,小心安排在甚方,若在外們並中戶,子南父北自分張,房門必主生離別,夫婦思情兩處忙,朝夕家中常作鬧,時常禍端難對當。
4.「義」臨門孝順生,一字中字最為真,若在都門招三婦,高門孝婦敬翁姑, 於中合字為大吉,萬事興隆出賢人,保證萬事無災害,只有廚門實可親。
5.「官」臨門大吉祥,莫教安在大門場,須防公事親州府,富貴中庭房自昌,應在房門生貴子,其家必定出官郎,人家富貴出富翁,有人用此福滿堂。
6.「劫」臨門不用誇,家中日日事如麻,更有害門相照看,凶來諜諜害無差,兒孫行劫身遭舌,作事因循卻害家,四惡四凶星不吉,偷人物件害其身。
7.「害」安門用不可,外門多被外人臨,用在內門多災禍,家財必被賊來親,兒孤行門用害字,作事須因破其家,匠人若能明此理,指教宅主永興隆。
8.「本」臨門最吉祥,中宮內外一齊強,子孫夫婦皆榮貴,年通月利能得財,此字吉門相照者,家道興隆大吉昌,四時無災用本字,八節有慶振家聲。

2016年9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