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門窗係指防火門及防火窗,其組件包括門窗扇、門窗樘、開關五金、嵌裝玻璃、通風
百葉等配件或構材。
防火門窗依其防火性能分為甲種防火門窗及乙種防火門窗,其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甲種防火門窗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二、乙種防火門窗應具有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
三、防火門窗周邊十五公分範圍內之牆壁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四、防火門之門扇寬度應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應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門扇下緣距離
地板面高度,不得大於十公分。
五、常時關閉式之防火門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
(二)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三平方公尺。
(三)不得裝設門止。
(四)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文字。
六、常時開放式之防火門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可隨時關閉,並應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其他方法控制之自動關閉裝置,使能於
火災發生時自動關閉。
(二)關閉後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
(三)採用防火捲門者,應附設門扇寬度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之
防火門。
七、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但供住宅使用及宿舍寢室、旅館客房、醫院病房等連接走
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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